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小伟受贿案一审宣判

新视角
2026 10-21 08: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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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图。(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)

经审理查明:2004年至2025年,被告人杨小伟利用担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,十四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,在获取投资、项目竞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。

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杨小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应依法惩处。鉴于杨小伟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宽处罚情节,对其依法可予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据悉,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。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杨小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杨小伟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
【责任编辑:卢小凡】 来源:中国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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